释放不久又作恶 梁某被判九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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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08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本报崇左讯(记者 许志松 通讯员陆立能)家住江州区板利乡的梁某,刑满释放不到两年,又抢劫强奸,最近被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梁某今年20岁,2000年10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原崇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6月刑满释放。今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梁某在崇左市江州区江南电影院的十字路口,尾随独自行走的韦某至新民路延长线的铁路立交桥底下,用牛角刀威胁韦某后实施抢劫,抢
根据梁某的犯罪事实,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梁某犯有抢劫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梁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