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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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3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发通知,对200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自2004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通知》规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占地农转工人员、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调整:(一)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按其缴费年限每满
有关《通知》的更详细内容参见北京劳动保障网(网址:www.bjldbzj.gov.cn)。 作者:奚宇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