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系安全带最高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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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3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7月13日讯 海口交巡警月初以来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海口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比例高达95%。从即日,警方将对这一行为大规模查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20至200元。 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是基本的交通常识,但以往的交通法规对此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不少驾乘人员养成了不系安全带的习惯。
今天上午,记者随警方例行检查组采访。一辆商务车在南大桥底下被警方拦下,检查发现司机未带驾驶证,警方对他进行处罚后提醒,驾车要系安全带。司机却不以为然。 上午10点半,警方在东湖处拦下一辆宝马轿车,驾车的年轻女子说她知道安全带的重要性,但每次系上后衣服就被弄皱,有好几次在朋友面前特别尴尬。 省交警总队日前公布的全省今年上半年事故情况显示,在事故中死亡的7名司机都没系安全带。系安全带的司机在事故中全部生还。据了解,汽车事故调查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挽救45%的生命,其中翻车的获救率更高,达到80%。 据了解,不系安全带同样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应给予20至200元的罚款,扣1分。(记者 唐福敬特约记者陈世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