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委常委承诺带头执行廉政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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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0: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7月14日消息(记者王贵山实习记者张倩)中共贵阳市委常委会近日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提出,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并就市委常委自身建设郑重地向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坚决拒收钱物。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错误行为。凡是向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 三、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凡是以领导的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市委办公厅报告。 四、绝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经济活动。 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绝不滥用权力。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