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粮 发一斤扣一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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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0:40 华商晨报 | |||||||||
二牛所口镇扶贫救济物资发放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晨报讯(记者姚文艾群)二牛所口镇私卖扶贫化肥的情况被本报披露后,记者多次接到反映二牛所口镇在扶贫救济物 资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热线电话。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康平县二牛所口镇在扶贫救济物资发放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决不仅仅是一次“私卖扶贫化肥”这么简单,该镇克扣扶贫粮以及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尤为突出。 扣除粮食占应发粮食1/10 据了解,今年3月份,二牛所口镇敬老院曾协助民政部门发放了一次扶贫粮。 按规定,贫困村民每口人应领取扶贫粮50公斤。但事实却是,全镇贫困村民每口人只领到了45公斤。6月份,镇 敬老院再次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全镇贫困发放扶贫粮,此次每人应发78公斤粮食,而实际发放数量却为70公斤。 仔细一算,扣除的粮食数量竟占应发粮食的1/10! 在二牛所口镇敬老院,该院院长王江明确表示,以前的年份也曾经扣过扶贫粮,但具体扣除的数额记不清楚了。今年 在帮助民政部门发放扶贫粮的时候,确实是按照“一斤(500克)扣留一两(50克)”的比例扣除的。 当记者追问扣留粮的原因和依据时,王院长称,被扣留粮食包括粮食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损耗、从粮库运到敬老院的 运输费和运输看管粮食的人工费。 副县长:扶贫物资决不允许挪用 7月8日,康平县副县长李鸿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二牛所口镇扣发放扶贫粮的情况他并不十分清楚,但是,以 收取运输费、人工费为理由,扣救灾粮是不对的。 李鸿志副县长还表示,扶贫的物资和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不论是哪个部门下发或是捐赠的 ,来多少,百姓就应得到多少。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克扣、私留、挪用扶贫物资和资金,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怪现象:长期无人过问 7月9日下午,记者致电康平县民政局分管扶贫物资发放的副局长刘亚平。 刘副局长称,自己刚刚调动工作不久,对扶贫物资发放监督的具体情况不是十分清楚,需要查阅相应文件才能解答。 在该局社会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也刚刚调到社会科的,具体情况不很了解。以前曾听说县里有过类似的 检查,但是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检查过。 二牛所口镇敬老院院长王江表示:“全镇所有贫困户扣留扶贫粮已经两三年的时间了,镇上从没有人问过。” 究竟谁来管理扶贫物资发放,二牛所口镇镇长张伟称,镇里不管此事。康平县副县长李鸿志表示,应该由镇里来领导 进行。 扶贫开发局局长解释“扶贫程序”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康平县扶贫开发局局长于明江。 于说,按照程序,镇政府在发放扶贫物资前,应该先将需要帮助的人员名单及需要物资数量,上报到省扶贫工作队。 由扶贫工作队按照镇政府提交的情况筹集相应的物资,责成镇政府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做好相应的登记。物资发放完毕后,还 要将物资发放情况登记表上报到扶贫局备案。此次“扶贫化肥”的发放并没有遵照这个程序。 记者手记 终于,期盼已久的村民欢天喜地地将一袋袋“救命化肥”拉回自己的家中。 有人庆幸地说,好在发现得早,并采取了补救的措施,化肥一袋不少地发下去了。 有人忧虑地说,假如,假如扶贫化肥被高价叫卖的事件没被偶然发现,结果又会怎样? 记者永远不会忘记收到读者捐赠的化肥后,伊万库含泪的眼神和他用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撒落在地上的几撮 化肥的那一幕。 康平县扶贫开发局局长于明江曾十分坦诚地说:“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和调查,贫困户可能永远也不会得到那些化肥 ……” 那么,是否还有其他贫困户该得而未得到的东西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