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资金清理收缴工作铺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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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0:4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资产管理,整合盘活公共资源,克服当前财政困难,从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现象,我市从现在起将对全市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资金进行清理收缴,对在核查中发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转移资金的,以及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和资金清理收缴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这次的清理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10月底将基本结束,清理范围和对象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下属单位)的各类货币资金,房产、土地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情况。清理工作分单位自查、市清理办核查、汇总上报和资金、经营性资产收缴、调配四阶段进行。在全面清理甄别的基础上,将对各单位资金和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整合运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仰鹏在会上要求,各单位要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严格执行处置方案,认真落实整改。通过清理核查,规范资金管理。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斯仕,市政协副主席余健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振声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和资金清理收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