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村民被殴打致死 8年后派出所所长被控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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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4:5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醉酒村民被殴打致死案结案6年后再起波澜 目击证人反复翻供5次口供不同 晨报讯(记者 陈萍)这是发生在8年前的一起骇人听闻的殴打他人致死案。令人震惊的是:8年后,一名口碑很好的派出所所长竟然被控曾经参与此案。 7月13日下午,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故意伤害案件。
醉酒村民被殴打后惨死 根据沈阳市法库县原审判决认定——— 1996年7月19日深夜,法库县大孤家子镇42岁的尚士文喝酒后,坐在该县二院路边大声唱起歌来。 凌晨1时许,在当地口碑很好的法库县大孤家子镇派出所所长郑树国(男,36岁)坐车去该镇村民任辉家,路遇尚士文,郑树国停车对其询问,却遭醉酒的尚士文一顿大骂。 和郑树国在一起的司机李志明也喝了酒,遂与尚士文理论起来,在照其头部踢了一脚、小腹踢了两脚后,被郑树国拉离现场。 村民张武见状马上喊人,其后尚士文的亲属等人也赶来。尚士文被连夜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尚士文家属随即报案。 就在公安机关调查之际,李志明前来自首并主动提出赔偿尚士文家属7.5万元。 随后,现场证人以及参加救助人员出具了相同的证据,证明此案确系李志明一人所为。 1998年初,法库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李志明有期徒刑5年,李志明当场表示服判,尚士文家属对判决也表示满意。 派出所所长被控参与殴打 判决作出5年之后,案件却突发变化:4名作证村民———张武、任风林、周永文、张春柏以及被判刑的李志明都突然翻供,证实参与殴打尚士文的还有村民任辉和派出所所长郑树国! 据此,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9日将任辉批捕;2003年11月3日将已任法库县公安局经保科科长的郑树国批捕,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今年6月9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目击证人反复翻供留疑团 法庭上,李志明等人翻供的证言表明:他们都看见任辉和郑树国参与了殴打!尚士文死亡后,任辉曾授意他一个人扛着。 而就在庭审现场,作证村民又对翻供内容再次作出截然相反的证言。他们称:当初的翻供是因为“公安机关威逼恐吓”!郑树国和任辉没有参与殴打尚士文,法庭随后宣布休庭。 而在休庭后,这几名证人又再次给公安、检察机关出了“任辉和郑树国在场参与打人”的证据! 昨日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证人关于任辉、郑树国参与殴打尚士文的证词以及李志明、任辉在公安机关作的有罪供述。但是任辉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供词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随后,在辩方律师申请下,任风林等证人第二次出庭作证,对此案做了第5次证词。这回,几人又异口同声地表示“任辉和郑树国当时没动手”! 郑树国的辩护律师认为:同案被告人之间不能互相作证;证人先后出具内容截然相反的证词,其证言就丧失了证明力,证人也应该失去作证资格。根据新《刑法》中“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宣布郑树国无罪。 派出所所长郑树国到底有没有参与打人?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