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印发票最高罚款1万元 武汉严查出租车发票打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7:1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进、实习生周寒飞、通讯员李钧报道:今日起,武汉市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加强对全市出租车税控计价器使用及打印发票的管理。 据了解,武汉市自去年10月起在出租车上安装自动打印发票的税控计价器,至今年6月全部完成。管理部门要求,本月1日起,原来手工的《武汉市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一律停止使用,全市出租车必须使用税控计价器打印发票。
然而令管理部门头疼的是,乘客索取打印发票的热情并不高。同时,一些司机为节省纸张,将打印过的发票翻过来继续使用,有的甚至将计价器私自改装,使其不能自动打印发票,或找出种种理由拒绝为乘客打印发票。 为此,市地税局、市计量监督局和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发出通知,出租车司机如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出具发票,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并向各属地税务分局征管科举报。一经查实,税务部门将对出租车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据透露,为激发乘客索票热情,三部门正在酝酿联合推出乘客“索票有奖”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