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考生17日开始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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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7:4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记者昨天下午从有关部门获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17日至31日,每日上午9:00至13:00,下午14:30至17:30。 在广东境内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无须再赶回港、澳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只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就可在广东报名参加200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所在地,地址为: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所在地,地址为:澳门南湾大马路405号中国法律大厦27楼。国家司法考试深圳报名地点:深圳市司法局。 在深圳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必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并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持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