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须明示小区附属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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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4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谢炜)今后凡开发建设的小区,开发单位都必须在售房时将小区及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这是市人大代表在将朝阳区慧忠北里小区的问题反映给市规划委负责人后,规划部门答复的意见。 前天,十余位市人大常委在视察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时发现,朝阳区慧忠北里小区原规划中的邮局变成了名为“钱龙轩”的两层餐馆,7400
针对人大代表们反映的情况,市规划委主任陈刚说,今年规划委已经制定措施,要求开发单位将小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开发单位在售楼时,必须将上述情况制作成“公示牌”张贴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告知购房者。 陈刚主任同时表示,市规划委近期还将重点解决朝阳区华威北里小区、芍药居小区,崇文区永铁苑小区,宣武区首特钢小区以及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等5个居住区的教育配套设施问题。要求芍药居和永铁苑项目年内要开工建设,确保明年9月1日学生入学,其余3个项目明年年底之前得到解决。 今年年底前,市规划委将完成广安门、木樨园等10处邮政局、所的新建工作,力争2至3年内解决海淀区恩济庄、世纪城,石景山金顶街,东城区和平里以及宣武区骡马市5处邮政支局的建设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