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五常做案哈市销赃 偷的销的同庭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5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刘显军)陈超、赵明在五常等地连续盗窃,并到哈尔滨销赃。近日,分别被南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年,为他们销赃的姚振、高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陈超、赵明为五常市农民。去年9月到10月,二人在五常等地盗窃8起,以盗车为主,陈超、赵明在五常市将一辆白色吉普车盗走后,开到哈尔滨红平小区,交给姚振,姚振以22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高磊。姚振分给陈超、赵明每人500元,自己获利1200元。高磊转手将该车以2400元的价格卖掉,自己又获利200元。现在,几个获取不义之财的人受到应得制裁。
你是老虎還是變色龍?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重庆井喷事故公审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长春人质事件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时政类媒体文章荟萃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