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受理方式将更便捷发个邮件就搞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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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4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7月14日讯(记者 魏鹏 特约记者 周琳通讯员李锐)为体现行政许可的便民效率原则,提高行政效能,今天,淄博市工商局对外宣布将建立新的企业登记受理方式,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委托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企业登记申请。 据介绍,为能够受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申请,淄博市工商局将
另外,无论申请人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或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工商部门都将严格按照受理时限和登记时限要求,及时作出是否受理和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