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被“甩”,敲诈“分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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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4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杨伟 郑殿雨 实习生 查锴 记者 吕蔚)被同性恋人抛弃后,一气之下竟将对方的电脑和打印机偷走,并以此敲诈对方钱财。近日,同性恋者张某被秦淮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张某今年17岁,连云港人,前年来宁打工。张某从小就不喜欢女孩,一直对男孩感兴趣。在宁打工期间,由于没有了父母的束缚,他逐渐走上同性恋的道路。今年年初,在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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