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价平均每度上涨0.01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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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1:24 大连晚报 | |||||||||
我市电价平均每度上涨0.016元居民用电电价保持不变,新的销售电价自6月2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见习记者 王树霖 通讯员苗维任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大连供电公司获悉,我市对部分电价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涨0.016元,居民用电电价保持不变,新的销售电价自6月2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据了解,这次我市上调电价,非居民用电每千瓦时涨0.031元,商业用电每千瓦时涨0.032元,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涨0.03元,大工业用电涨0.021元。农业、中小化肥厂的用电电价这次不作调整。同时,高校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全部实行居民生活电价,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电炉钢六个高耗能行业按照淘汰类、限制类执行上调电价。 与此同时,我市的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的电量要征收三峡基金每千瓦时0.004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千瓦时征收0.007元。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征收0.02元,这些附加费用不含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事故备用柴油机组发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