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对业主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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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1:4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吉建富 在不少小区,保安成了拦截外来乱发广告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周家嘴路上一个大型楼盘里,前天发生了业主擅自向小区居民信箱塞广告,被保安制止时发生了冲突,从而引发了居住在小区内的居民能否向居民信箱发广告的问题。杨浦工商部门称,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均不得擅自发放广告。
前天,上述那个楼盘的保安发现有人在向小区居民的信箱内塞广告,上前制止时,对方说自己是住在这里的业主,美容院刚开张,想发发广告招揽同一小区内的邻居。保安说上级有令,必须制止乱发广告。业主连声说:“知道,知道,那是挡住外面乱七八糟的人来发广告,我是小区的业主,店就开在自家家里,发广告的性质与那帮人完全不同,为啥不能发?”尽管保安苦口婆心地劝说,对方仍一意孤行,结果双方发生冲突。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如今许多居民信箱或门缝中常常被莫名其妙地被塞进广告,他们对此十分反感,纷纷向物业反映,有保安的小区,保安对散发广告的外来人员大都能识别,并给予制止。可是对业主自己发广告觉得有些无奈。一位保安告诉记者,某号楼的业主开了一家速递公司,也是擅自发公司的广告。针对这种现象,记者向杨浦工商部门询问。经查,该业主发放广告未经批准,属非法广告,应予取缔。 工商部门的同志最后还向记者介绍说: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假如需要发广告,必须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这一关的,都属于非法广告,都应制止和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