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到现场了解情况 竟然开出5万元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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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5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承德电 (记者三川)承德市的高女士准备开一家宾馆,于是她来到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可谁知环保局的人在根本就没到过宾馆现场的情况下,却给她开具了一张5万元的罚单。气愤的高女士依法要求举行听证,通过听证,她最终讨回了公道。 未做了解就罚款5万
高女士准备开一家宾馆,改造好房屋后她于5月19日到了承德市环保局说明情况,并请环保局的人现场指导,然后办理相关手续。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未到现场的情况下,于5月24日以“该宾馆在装修建设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为由直接开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做出了“责令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处以罚款五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高女士不明白,“他们根本就没到过我的宾馆,怎么就知道我这里的情况不合格?难道他们办公也能‘遥控’?况且我的宾馆还没开业,他们也没有提出哪块不行,还谈不上纠正,怎么就要罚我款呢?”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她还发现,发给她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文号竟然为“(2003)033号”。气愤的她找到环保局要求举行听证。 举行听证终讨回公道 6月14日,承德市环保局有关人员组织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高女士就环保局处罚依据、标准、程序以及文号等疑问当场进行了质询。环保局相关人员当场做了解答,并当场说明文号中的年号是因失误造成。6月29日,高女士终于等来了听证的结果,承德市环保局做出了“审查决定”,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但在决定中,并没有对免予行政处罚的原因做任何解释。高女士要求环保局出具一份关于免予处罚原因的文字性材料,但环保局拒绝出具。 高女士依法讨回了说法,但她对环保局对待问题的态度很不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