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主家属称不会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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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3:47 新京报 | |||||||||
交管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牛振华家属索赔26万”追踪 本报综合报道
因车祸死亡的知名演员牛振华的家属日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当日车祸的另一方大货车主及司机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26万余元。昨日,大货车车主河北武邑县龙店乡村民刘世龙的父亲刘来波称:“我们一个子儿也不会赔!” 刘来波列举了不赔的理由:牛振华本人一是醉酒驾车,二是超速行驶。 刘来波表示,事发后他们的车也被撞坏了,修理花费了7000多元。保险公司认为是对方追尾,不承担理赔,钱全是自己掏的。他们这辆车是去年刚买的,每月还要还银行贷款。 但据了解,事发时,货车有三个过错:限时以外时间进入市区(北京规定大货车零点以后才可进入市区行驶,而事发时刚过23点)、超载、车尾没有安装保险。此事故后经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认定,牛振华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闫某负次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