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丽萍被判退费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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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3:5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中鹏通讯员郭京霞)吕丽萍的群星表演艺术学校必须退还学生高戈2万元学费。昨天,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群星表演艺术学校和学生高戈的上诉均被驳回。 1999年,高戈依据合同向群星学校交纳了赞助费30000元及相关费用,并于1999年9月1日入学。2000年5月22日,群星学校以高戈无故旷课超过80节为由,作出了按自动退学处理
市一中院终审认为,高戈交纳的赞助费为三年的费用,在合同解除时,群星学校应当适当扣减后返还,驳回高戈和群星学校的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