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灾区须实行疫情日报告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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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32 新华网 | |||||||||
近期我国湖南等地区出现灾情,为防止大灾后出现大疫,卫生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水灾等灾害发生后,灾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 通知要求,灾区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与规章的要求,进行报告和网络直报。在报告内容方面,应注意详细报告灾情、伤情、疫情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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