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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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4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高速公路特大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5名主犯侯忠于、马卫红、李石林、马永亮、吴春园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侯忠于等人于2003年7月10日至9月5日,携带砍刀等作案工具,乘出租车窜至京珠高速公路株洲段272公里附近,采用暴力和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连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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