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板门前见利不忘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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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0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你们快来,我这里有两个人很像小偷……”面对以超低价格就可买到的一条金项链,忠烈祠西街诚实利民古旧店的老板周某并未见利忘义,他先稳住两名售货人,然后悄悄向太升路派出所报了案。在老板的协助下,一起盗窃案发案仅18小时就被告破。昨日,青羊区法院以盗窃罪,将绵阳来蓉的27岁青年龚志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今年3月18日下午2时许,周老板正在店里忙碌。这时,一男一女两个青年人走进店来。“老板,你看这条项链值多少钱?我急需用钱,你合适出个价吧。”两人衣着寒伧,可手里拿着的一条金项链却很有些分量。以内行人的眼光,他看出这条项链价值不菲。“有没有项链的购货发票?”他接过项链细细观看,并询问道。当得知对方拿不出任何购货票据时,他就更加怀疑了。他知道,他只需出几百元钱,就可得到这条价值几千元的项链。但他却以要与人商量一下为由稳住二人,然后悄悄地拨通了太升路派出所的报案电话。 派出所民警李宏、吴南军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二人挡获下来。原来,18个小时前在高新区紫荆北路一个花园小区内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名男青年趁着黑夜潜入小区,翻窗进入一户人家,从床头柜等处盗得港币1000余元,女式浪琴表、男式欧米茄表、铂金项链、钻石项链、金项链各一条(块),以及玉佩、蓝宝石链坠等物,价值达25000多元。而这名入室行窃的男青年,正是绵阳来蓉的龚志强。八年前,他曾因盗窃被判刑6年,出狱不到两年,又故伎重犯,谁知作案仅18小时就落入了法网。青检何强本报记者车文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