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手机拿钱来“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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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5日讯(通讯员 胡玉娟) 今天,市民王先生到峰山路工商所投诉,说半月前在李村某通讯公司购买的手机出了质量问题,维修部要求交上500元押金才提供备用机。王先生说,他在李村某通讯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不久显示屏上的小轴就断了,维修部门工作人员说要么交54元材料费换屏,要么交上500元钱押金给他提供备用机,否则不给维修。
工商所查明事实后,责令该维修部门免费提供备用手机1部,待厂家鉴定结果出来后归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