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试作弊理应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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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03 重庆商报 | |||||||||
重庆市最近对在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舞弊的207名公务员作出处理,责令他们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并规定这些当事人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调资晋升推迟一年。消息一出,引来许多叫好声。重庆市的做法既可以说是意料之外,也可以说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试作弊,理应施以重罚,何况是如此大面积的作弊。 说它是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样的事以前还没有过。事实上,党政机关过去对干部考试
说重庆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干部本来就应当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试作弊这样的失信行为,就应当“罪加一等”,施以重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具有比真金白银更可贵的价值。建设诚信社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诚信,来自于每个公务员的诚信。人民群众就是从公务员们的一言一行来看政府形象的。重庆市发生的200多名机关干部在考试中作弊事件,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正常秩序,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作弊者予以严厉惩处,不仅是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需要,而且是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以考试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工作必须走向规范化,否则考核就会失去意义,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据新华社(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