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吸毒成瘾债台高筑 糊涂爹为救儿走犯罪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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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43 浙江在线 | |||||||||
为了替吸毒的儿子还清大量债务,“慈父”不惜铤而走险,干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当,自己迈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这名叫龚燕根的父亲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年过半百的龚燕根上世纪90年代初辞职下海,成立了一家专营电子产品的公司。1997年,正当龚燕根踌躇满志时,却在儿子房里看到了让他惊呆的一幕:透过锡纸上袅袅升起的
此后,龚燕根先后两次送儿子去戒毒所,可惜事与愿违,每次从戒毒所回来不超过半年,儿子又复吸了。听说宁波有家戒毒所使用“昏迷治疗法”,效果不错,龚燕根咬咬牙拿出多年积蓄,亲自送儿子远赴宁波。3个月后,他满心期待地从宁波接回略胖了些的儿子,但儿子仍然抵不住诱惑,悄悄外出借钱又买了毒品。 为儿子戒毒、替儿子还债几乎花去了龚燕根的全部积蓄。正在此时,他结识了欣煊柯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老板陈烈。几次商谈后,双方约定由陈烈提供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龚燕根凭缴款书开出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陈再付给龚发票全额的2.5%作为回报。 儿子欠的债陆续还清了,公司也略有盈余,但此时的龚燕根已购置了轿车,习惯地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他也上了瘾,不是毒品,而是金钱。在自己亲手构筑的“海市蜃楼”中,他彻底迷失了。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该罪的最高刑可达死刑。该案中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余份,价税合计2亿余元,已申报抵扣的税款达到3000余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点标准。来源:东方网-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