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球迷因赌球贪污公款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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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2:4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成都7月15日电(记者刘大江)因为迷上赌球,成都一球迷不仅输掉自家数万元存款,而且还挪用、贪污公款28万元,最后在向新加坡逃亡途中被抓获归案。近日,他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球迷蒋某原是成都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报账员。2002年底,喜爱足球的蒋某开始赌球,但总是输多赢少,三、四个月下来,存折上的数万元钱全输光了。为了捞回损失,蒋某将黑手伸向单位的各种收费和暂存款。至2003年10月,蒋某悄悄挪用赌球的公款已近10万元,而且还欠下上万元的赌债。由于害怕事情败露,2003年10月末,蒋某对妻子谎称遭到别人报复,决定举家外出避难。同年11月1日,蒋某携带妻子、女儿逃到广西北海。出逃前,蒋某取走了单位的18万余元巨款。到了北海,蒋某计划向新加坡逃亡。 10余天后,反贪干警突然出现在蒋某在北海的出租房前,将其抓获归案。原来,蒋某出逃的第二天,单位领导发现他既没来上班也没请假,电话也一直拨不通,单位领导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即报了案。反贪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很快掌握了蒋某的犯罪事实和出逃行踪。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蒋某能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