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家庭问题是女性暴力犯罪的第一诱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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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5:36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16日消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女子监狱了解到,几年来,这所监狱的女性在押服刑人员人数以年均26%的速度激增,其中有近半数是因故意杀人等暴力型犯罪入狱,家庭问题成为导致女性暴力犯罪的第一诱因。 据山东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尹光霞介绍,女性暴力犯罪大部分是由家庭、婚姻因素引发的,例如无法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或是丈夫有了外遇等。由于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在长
据介绍,这些女性在押服刑人员中超过半数的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下。来自农村的占了七成。对此,山东省犯罪研究所专家祝效民分析认为,这些人大多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是先被害造成心理扭曲,然后再施害。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女性犯罪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很特殊,直接影响到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稳固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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