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工钱 6打工妹毁“皮”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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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5:3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在我市某大型商场“兽王皮衣”专柜打工的六名女员工向老板讨要“加班费”不成,竟然用刀将价值3.4万余元的皮衣划烂。不通过合法途径讨要工钱,昨日上午六名打工妹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锦江区法院审理。 检察院:应当处以刑罚 在法庭上,锦江区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4日上午,打工妹向蓉、冯梅、范丽萍、王瑛、刘红英、李霞向“兽王皮衣”专柜老板李某讨要“春节加班费”,双方发生矛盾。六名打工妹见老板不愿兑现当初承诺的三倍加班费,遂产生不满,共谋用刀划烂店内皮衣进行报复。当晚8时许,六人将店内19件、共计3.4万余元的名牌皮衣划烂。2月5日上午10时许,六人前往商场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时,被公安机关挡获。公诉机关认为,六名被告人为泄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依法应当处以刑罚。 打工妹:不该莽撞行事 法庭上,六名来自川内农村的打工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被告人向蓉向法官哭诉,在今年春节的时候,应老板要求,她们放弃回家团圆的机会,留在商场继续打工。2月4日,她们找到老板要求给付当初承诺的三倍“加班费”,然而老板只给了每人100元。随后,她们打电话向劳动部门求助,劳动部门鉴于六人当初未与老板李某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于是叫她们找商场方面解决,商场方面则叫她们去找老板李某交涉。打工妹李霞在法庭上哭诉说,后来商场主管黄某补发给每人50元,但也远远没有达到老板当初承诺的数额。六名被告称,现在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了,后悔当初不该因投诉无结果而莽撞行事。 原告方:毁坏财物就该赔 “兽王皮衣”专柜作为原告方向法院提出了共计3.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原告方代理人认为,虽然老板没有与六名打工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没有为她们办理保险,但是这并不能作为她们随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理由。同时,这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主体,与本案无关,毁坏他人财物就该赔。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日中午12点过,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锦法锦检 本报记者方华 陶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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