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短时灾害天气预报警报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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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6:38 大连晚报 | |||||||||
我市开展短时灾害天气预报警报发布通讯员 齐翔 本报记者 林风 本报讯近日来,全国范围内灾害性天气频频发生,例如前段时间北京、上海的短时大暴雨,由于对突发性暴雨没能及时地向社会发布,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当前,正值我市主汛期来临、灾害性天气频发阶段,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大连市气象台和大连市广播电台经协商决定联合开展短时灾
大连市气象台负责监视天气变化,当预测未来3~6小时可能出现短时暴雨、强雷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和由此带来的洪水、泥石流、风灾、雹灾等次生灾害时,立即制作“短时强天气警报”。当第一次警报发出后,气象台将根据天气演变情况,每隔1小时跟踪监测发布警报,直到强天气减弱,最后发布“强天气警报解除消息”。大连市广播电台安排大连电台新闻频率和交通频率作为短时灾害天气预报报警发布的媒介。当接到气象台的灾害性天气和次生灾害预报警报后,不得擅自修改灾害性天气和次生灾害预报警报内容,在预报有效时段内,电台要安排插播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该警报发布即日起执行。 作者:通讯员 齐翔 本报记者 林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