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敛财25万 通城县传销“老总”被批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7:4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黄炜洲特约记者王源)记者昨悉,从事非法传销,敛财25万元的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通城县检察院批捕。 张某现年24岁,通城县五里镇人。2002年底,他被亲戚以打工为名骗到广东省清远市从事非法传销。自己陷入传销泥潭后,张某开始积极发展下线,两年间非法赚取25万元,达到了“老总”级别。
张某供述,发展一名下线,上线可以从下线所交纳的3202元“入会费”中提成敛财,发展298个下线就成为“老总”级。张某同时供述,发展下线一般采取欺骗手段,对象多为自己的亲戚朋友。 据悉,此次警方在广东清远打掉一个以通城人为主的传销团伙。目前,已有7人被刑拘,另有多人投案自首。另据了解,此案案发是由于几名传销人员在亏掉数万元后向警方投案,自揭黑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