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建设公司助理经济师患上乙肝竟抱幼儿跳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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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8:0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杨青春)不甘忍受疾病困扰,昨天上午,南化建设公司助理经济师胡某抱着两岁大的儿子从大桥上跳下,最终胡某被水警救起,他的儿子却沉入江中。据警方介绍,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悉,以这种方式杀害自己的孩子,这在本市尚属首例。 当天上午8时50分左右,南京金银杏纸业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蒋德全等一行4人
水上公安分局治安巡警大队接报后,紧急启动施救行动。几分钟后,一艘巡逻艇驶至事发现场,经搜寻,发现了在水中挣扎的胡某,民警将其抬上快艇。随后,他被送往医院经抢救脱险,但他的儿子却被卷入江中,民警估计其生还的希望微乎其微。 据了解,胡某今年33岁,家住白下区,1998年患上乙肝,并多次复发。今年5月,他2岁的儿子又被诊断患上自闭症。从此,不堪忍受疾病困扰的胡某便产生了轻生的念头。15日晚,他给妻子写了份遗书,表示不愿让自己和儿子成为妻子的负担,劝妻子重新嫁人。并说,有他在,儿子一路不会孤单。昨天上午,他对其妻称要带儿子去看病,于早上7时30分左右抱着儿子离家出走,直接去了长江大桥。胡某被救起送到医院后,仍多次企图自杀,均被阻止,后来亲人只能用绳子将其捆在病床上。 据市水上公安分局治安巡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光介绍,胡某自己轻生,却同时还想剥夺儿子的生命,尽管他杀子是不愿看到孩子受苦,但这并不能改变他致孩子死地的主观动机;他无视路人劝阻,狠心将哭喊的孩子丢下长江,客观上实施了杀子行为。他的这一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由于胡某情绪激动,目前,水上警方已派出警力在病房对他进行监控。据警方介绍,一旦胡某情绪稳定下来,将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