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者获赔3000元捐给贫困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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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1:50 汉网 | |||||||||
写就30万字的长篇小说,向某出版社投稿后1年半没有回音。失望的作者郭某状告某出版社延迟审稿,索赔6000余元。昨日,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郭某将所获3000元赔偿金捐赠给一名贫困大学生。 郭某是一名律师。1999年至2001年间,他利用业余时间创作完成了一部30万字的长篇小说《水妖墨灵》,并向某出版社投稿。此后的1年半时间里,他没有接到任何出版通知或退
郭某认为,根据《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后,出版社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6个月后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应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他认为,这家出版社延迟审稿的行为已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要求对方支付延迟审稿的损失、取稿时的交通费等共计6000余元。 昨日,在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出版社一次性付给郭某赔偿金3000元。 当天,在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安排下,郭某将3000元捐赠给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系2003级一贫困大学生。郭某同时表示,如果有企业或出版社愿意出版《水妖墨灵》,他将把版税全部捐献给社会慈善机构或成立专业法律援助基金。(记者李晓萌实习生王杨叶翩)(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