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责任人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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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2:21 今晚报 | |||||||||
本报讯本版12日刊发关于本市宁河县城幸福小区发生重大恶性毁绿事件的报道后,市园林局和宁河县委、县政府立即着手查处,事件的原因和过程已全部查清,当事单位和两名责任人前天被重罚。 经查,在清理幸福小区的过程中,此间胸径10至30厘米的129株白蜡、国槐、杨树等大树影响废土的清运,住宅拆除队负责人张宝东向幸福小区拆迁办工作人员李东田请示砍伐这
有关部门依据《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幸福小区拆迁办缴纳树木赔偿费63819元,并按树木赔偿费的10倍收取树木代植费638190元,这些钱将全部用于津榆支线芦台铁桥光辉绿地的建设,计划今秋竣工。砍树的当事人张宝东和责任人李东田分别被处以1万元和2万元的罚款,这些钱将全部用于津榆支线芦台铁桥光辉绿地的建设,计划今秋竣工。(姬培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