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威讯(记者 张湖河)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古浪县的一对夫妇却因虐待老人而被法院判刑。7月13日,古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长期虐待老母亲的不孝子李才有期徒刑4年,李才的妻子张菊花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76岁的古浪县干城乡人良月英生有一儿一女。良月英一生含辛茹苦、省吃俭用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子娶女嫁后,良月英老俩口随儿子李才生活。1983年5月,良月英的儿子
李才和儿媳张菊花以公婆在生活上接济了已出嫁的女儿为由,与父母分灶立户。此后,李才夫妇与同住一院的父母形同路人,对两位老人的生活和生产漠不关心,从不尽一点赡养义务。1998年,良月英的丈夫去世,李才对年近七旬的老母亲更是不闻不问。李才一家住在冬暖夏凉、宽敞明亮的廊房,良月英老人却一个人孤独地住在低矮潮湿的茅草房里,长年与昏暗的煤油灯为伴,做饭和取暖只能用牛马粪。寒冬腊月天,儿媳张菊花竟多次将老人取暖用的炕火用水浇灭,有时还在炕上泼水。2003年下半年,孤独寂寞的老人有时去邻居家聊天,晚上回家时李才夫妇却不给开院门,老人只能借宿在邻居家。老人曾多次找村上领导进行调解,希望儿子能尽一点孝心。但李才夫妇不思悔改,依然我行我素。2004年2月20日,老人从女儿家过完春节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发现自己的粮食和生活用品被儿子和儿媳拿走,感到生活无着、心灰意冷,遂于2月20日晚10时在自己的房间里自焚身亡。老人在临死前,曾对一位邻居说:“你们要替我讨个公道,要让国法教训教训这对不孝的畜生。”案发后,周围群众和邻居愤慨异常,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李才和张菊花的行为予以严惩。7月13日,古浪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以虐待罪从重判处李才有期徒刑4年,张菊花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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