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过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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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8:24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机关、企事业单位能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吗?南京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近日联合对全市102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结果仅部门自查报上来的购保金额就已经超过100万。20家单位迟迟不交清查报表 南京市党风廉政办公室副主任丁海洋介绍,今年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对党政机关用公
据该市财政局介绍,此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清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其他由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上述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均在清查范围内。凡用公款为上述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及家属购买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均属清理登记范围。买保公款转一圈落入私人腰包 在已经提交的部分单位《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情况单位财务核查登记表》上,记者看到公款购买的商业保险险种颇为丰富,如人身保险中就有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据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实际上是一种有价证券,可转让、继承,也可抵押、带走,普通市民购买都将它作为储蓄与投资的手段,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保险人最终将以各种形式返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就是说公款在保险公司内部循环了一圈之后落入了私人的腰包。少数领导干部吃购保“回扣”, 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为本系统各类人员办理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项基本社会保险,而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变相福利,在国家政策之外。有关人士透露,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中的“公款”,目前看主要都是预算外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的使用,都在“财政监管”的视线之外,一些领导干部在这个过程中借机吃“回扣”,为自己多买,为自己的亲属、子女“搭车”,极易诱发腐败。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