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小时两起碰船事故 海事法院扣押外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12 每日新报 | |||||||||
张敬石福新 新报讯 【记者张敬通讯员石福新】日前,冀滦渔3084号、2206号渔船在渤海渔区分别被巴拿马籍拖轮、集装箱班轮碰撞,两起事故仅相隔15个小时,损失近百万元。天津海事法院及时扣押了两外轮,事故原因等开庭审理后才能认定。
5月 27日 23: 40,冀滦渔3084号渔船在渤海渔区被巴拿马籍KAIHONO.8/B-Ⅲ号拖轮碰撞,船壳破损,据称正在捕鱼使用的网具全部撞毁,损失约50万元,没有人员伤亡。 28日 14:50,冀滦渔 2206号渔船在渤海渔区又被巴拿马籍X-PRESSSINGAPORE号集装箱班轮碰撞,损失约40余万元,没有人员伤亡。 两渔船主先后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肇事船舶,要求船东提供6万美元和5万美元的担保。海事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天津港口及时扣押了两外轮,一直工作到凌晨。日前,两外轮均已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并获得释放。外轮船长承认碰撞事实,但一再声称是渔船追碰货轮,不是货轮碰撞渔船。实际情况需通过诉讼后开庭审理查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