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不了案警察道歉该成为一条规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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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1:18 黑龙江日报 | |||||||||
原始新闻浙江:民警破不了案必须上门道歉 浙江台州三门县有个亭旁镇,那里的派出所有一条规定:凡是案子在半年内破不了,民警就得亲自上门去道歉。此规定一出,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说这句‘对不起’也是有原因的。”亭旁镇派出所教导员王政坚对记者说,三年前
此举可密切警民关系 哈市黎华小区居民兰春发:作为每一名受害人及其家属,当然希望案子能越快破案越好,但是有些案子迟迟不破,公安机关又久无音讯,这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讲,心理上的确很焦灼。如果这时民警能够登门回访一下,向受害人和家属解释案件破不了的原因,即使不用道歉,那么,他们的心里也能得到安慰。 哈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崇俭派出所杨所长:几年前,公安机关就提出破不了的案件,要适时回访当事人,这样做既有利于平复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和加强警民关系,消除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同时也可以了解更多线索,当事人也会积极配合警方协助破案。相对于将案件束之高阁,这一做法更加积极。 只要尽职了,不必说道歉 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赵金江:目前,影响公安机关办案的因素很多,包括警力严重不足、办案条件及相关的破案需要的硬件设施、罪犯反侦破能力提高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破案率,所以说,有些案件办案人员尽职尽力了,没破案不必说道歉,如果民警登门道歉,有时反而会造成一种误解,认为是民警的责任。另外,全省有的派出所一年有很多案件在手上,就算破了一大半,剩下的要一个个上门道歉也不现实,还浪费警力。 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新成派出所所长郑国斌:现在群众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是公安局介入了,案子必破无疑。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案件的侦破除了公安机关自身的努力以及各种技术手段外,还需要许多客观的证据、线索。即使在侦查技术手段非常高明的发达国家,破案的比例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所以说,从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感情出发,回访是必要的,但并不应让民警上门说“对不起”。 应视情况而定 黑龙江省民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世英:如果案件的侦破确实是因为线索不够,现有技术条件不成熟而导致破不了案的,民警的确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上门道歉,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而当事人又确实有足够的证据说明警方是因为消极怠工或是不作为,或是完全人为因素,那就确实应当登门道歉。虽然有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要警察这样做,但这一做法无疑会对融洽警民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 可以提倡,但不能强制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邢晓明: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警察破案未果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道歉值得提倡,它可以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并可以给受害人及其家属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但这种行为不应加以强制。作为群众来说,也应对警察办案予以理解,毕竟破案受各种条件制约,不能百分之百侦破。如果警察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即使案件没破,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会给犯罪分子以震慑,达到应有的社会效应。民警努力破案行为也值得称赞,所以,社会治安只有在警民良性互动中,才能得以很好地维护。(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