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睹抢劫 无辜大妈被灭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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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5:22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杨力记者王兰)因为目睹了抢劫过程,65岁的韩大妈招来了杀身之祸。16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温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介绍,今年29岁的温某是海城兴海管理区农民。1997年3月27日晚8时许,温某在海城铁西区抢劫时被附近居民韩大妈看见。温某唯恐事情败露,上前将大妈的手电筒抢下并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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