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的老年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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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5: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焦作讯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失去土地的农民不断增多,如何解决好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养老保险问题,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和难题。焦作市高新区的做法是对辖区内的老年农民实施养老金制度,凡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均可按月领取173元至292元数额不等的养老金。目前已经有249位农民享受到了这种待遇。
近年来,焦作市高新区把做好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的一部分就转化为养老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养老年龄的,根据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月发放标准可以按月领取173元至292元数额不等的养老金。据悉,焦作市高新区实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在全省尚属首家。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刘凤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