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司机“本地化” 广东加强城市出租车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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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7: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7月18日电】(记者李明)由我省5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意见》,明确各地要严厉打击出租车市场各种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各种非法营运的车辆,设区城市要限期取消摩托车营运。此外,为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将推行司机“本地化”战略。 这个由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5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规范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和转让行为。未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一律不得出台经营权有偿出让措施。所有对出租车驾驶员(供车车主、承包经营者)收取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代缴税费等在内的各项收费项目必须公开;代收代缴的税费不得另外加收任何费用,政府给予出租车的税费减免等优惠,出租车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驾驶员、供车车主和承包经营者。 作者:记者李明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