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补课名正言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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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7:23 重庆晚报 | |||||||||
暑假刚刚开始,记者接到全市各地学生或家长举报学校及老师擅自补课的投诉信20余封。 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的名义向学生收钱。为什么有那么多学校要闯红灯?学生学校各执一辞
复旦中学学生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处长告诉记者,高三补课是教委特许的,170元的补课费也是物价局几年前核准了的。家长有要求,学生也是自愿补课。她向记者出示了《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3——2004学年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上面说:“除新高三年级确需适当补课,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且不得超过整个暑假的三分之一的时间。” 7月13日下午,复旦中学学生得知记者采访暑假补课,纷纷诉苦。有7名学生一直陪记者走回报社,他们说:“不是自愿。”“如果不补课,要算旷课。”一位男生说,有个同学不想补课,在医院开了生病的证明,但还是交了补课费。 重庆八中的张老师说,只有全市一刀切,大家都不补课,才公平。八中收410元的补课费与几所市直属中学比,也不高。 64中雷副校长说,本着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决定补课30天。补的也是高二的旧内容。记者走出办公楼,几个学生赶上来告诉记者:“老师说,如果不补,就不能参加高考。补的是高三新课,语文书已经发下来了,其他科目有的是向上一届毕业生借的,有的是学校自己印的资料。”市教委开了口子 如果说其他年级补课还显得还有些“羞羞答答”,那么,各区县高三的补课以及收费则显得“名正言顺”,很明显,这是因为教委开了“口子”。记者发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04年中小学暑期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除高三年级可组织学生参加不超过三周的学习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学生补课。而国家教委1994年11月10日发布的《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期)由学生自主支配,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不得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雪凌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