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到庭当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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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3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匡玉 通讯员 王琴 7月16日上午8时40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因土地权属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祁东县县长向献国坐在被告席上,与农民对簿公堂。审判长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乐善莲审判员担任。他在宣布了法庭纪律,并告知原、被告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等事项之后,庭审正式开始。
案件缘由是这样的:1972年10月1日,祁东县河洲镇定山村村民委员会成立了农村集体性质的祁东县河洲区建安队,后发展为建安公司。在对建安公司使用土地的所有权属的认定上,定山村民不服祁东县政府2003年5月份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并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庭审过程中,祁东县法制办负责人将事先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一一作了展示,并就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而农民方的代理律师也是毫不相让,对县政府所列的证据进行了激烈尖锐的反驳,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整个大厅里肃穆、紧张而秩序井然,审判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本次诉讼历经4次开庭,2次复议,案件内容前后涉及30余年。中午12时,法庭审理结束,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案件作出判决。祁东县国土局、政府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一些农民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周福元介绍,行政诉讼法颁布15年来,县政府县长到庭当被告,这在我省湘南地区还是第一次。走出法庭的向献国对记者说:“我们应该强化依法办事观念,为建设法制政府而努力奋斗。今天我到庭应诉,就是表明一个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尊重法律的权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