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改姓可否拒付抚养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43 哈尔滨日报
  读者问:刘某离婚后,其三岁的儿子判给前妻王某,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最近,王某在没征求刘某意见的情况下,将孩子改姓王。刘某想知道他能否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

  律师答:抚养、教育孩子,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能以任何借口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王某出于一些考虑,让孩子改姓王,未与刘某商量,做法有些不妥,但我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刘某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是老虎還是變色龍?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