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两“治”居民犯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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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8:43 哈尔滨日报 | |||||||||||
据刘讲,为让孩子能够在南岗区就学,购房时,他特别留意了小区售房土地使用证所在地是南岗区,到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该区的行政管辖是南岗区。可令刘疑惑的是,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上标明的都是南岗区,可偏偏落户却变成了香坊区。 近日,记者在刘所在小区的售楼处看到,开发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小区地址是“南岗区赣水路与红旗大街交会处”。随后,记者又来到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党群办陈主任介绍,在1997年市政府发文明确划定了该小区所在位置由南岗区先锋路办事处管辖,可目前实际情况却是这一地区的行政区虽划归南岗区,治安区划属香坊区,由于隶属关系错位,给这一地区的各方面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群众意见很大。尤其是在孩子上学、参军等方面都要由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与派出所协同处理,可现在却出现了办事处和派出所分离的问题。去年该地区曾由南岗区的先锋路派出所管理过3个月,但不知什么原因,后又被香坊区的珠江路派出所“接管”了。 记者从南岗公安分局先锋路派出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行政区划与治安区划应是统一的,同时也方便居民办事。但目前这片区域,属典型的一区两“治”,也给这一地区管理带来不便。香坊公安分局珠江路派出所张所长认为,这一地区一区两“治”是历史遗留问题,该派出所已管理该地区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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