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名人合影 沈阳“腾格尔”被判赔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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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1:06 法制日报 | |||||||||
昨天,腾格尔终于告赢了搭车使用自己名字和照片的沈阳腾格尔音乐艺术有限公司,获赔两万元。没有经腾格尔授权的沈阳腾格尔音乐公司在显要位置摆放其经理与腾格尔的合影,并称经理与腾格尔是朋友,结果成为腾格尔维护姓名权和肖像权的第一个“打假”对象。 沈阳有家腾格尔音乐公司,该公司挂着公司老板与腾格尔的合影,问及该公司与歌唱演员腾格尔有什么关系时,营业员回答:“我们经理与腾格尔是朋友。”可这些腾格尔却不
2003年8月,腾格尔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沈阳市腾格尔音乐艺术有限公司未经允许使用其姓名和照片,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在一审判决沈阳腾格尔音乐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赔偿腾格尔经济损失两万元后,腾格尔音乐公司不服,以“腾格尔”一词为蒙语“天”的通用词为由上诉。市一中院认为,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公司的照片及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解释来看,可以认定该公司有利用腾格尔的名字和肖像进行营利活动的故意。终审维持腾格尔音乐公司赔偿两万元的判决。 在法庭上,沈阳腾格尔音乐公司认为照片是合影照片,法律没有禁止其使用。但法院认为,合影照片中所承载的公民的肖像权同样受法律保护,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同样要承担侵害肖像权的法律责任。(首席记者赵中鹏通讯员 郭京霞) 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