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丢失婚礼摄影带 新婚夫妇状告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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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2: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新人们都希望把这个时刻永远定格。但对于王海晶夫妇而言,婚礼时的场景也只能记在心里了——酒店为他们配备的摄影师被抢劫,摄影带丢失。7月7日,王海晶夫妇和酒店方面在昆明市官渡法院达成协议,酒店赔偿夫妇俩8000元。
据了解,2004年3月6日,王海晶和妻子刘芮含在昆明天天春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餐厅举行婚礼,按照双方约定,公司除了提供筵席外,还提供婚礼摄影服务,并制作成VCD光盘。3月7日晚,他们在餐厅公司的要求下,将全部费用26500元支付以后,到3月8日却被通知说婚礼的摄影带丢失了。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王海晶一家多次找到公司要求赔偿,但一直未果。后王海晶投诉到消协,公司表示按照摄影带50元一张,翻20倍赔偿给他们,可是区区1000元钱,怎么能补偿他们心理的损失呢?于是,王海晶夫妇俩把昆明天天春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上了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40000元。 在庭审中,被告陈述了事情的原由,原来,3月6日晚10时左右,公司配备给王海晶夫妇的摄影师离开婚礼回家的路上,在滇池路附近被抢劫,摄影机和机内的带子都被劫走。带子丢失不是公司的责任,应当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应当由他们承担责任。该公司表示,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的,所以他在开庭时公开向王海晶云致歉。最后,在审判长的调解下,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王海晶的父亲说,虽然8000元也不能弥补他们家庭的心理损失,但是被告终是在法庭的主持下给了自己一个说法,他还是感到满意的。 柏立诚(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