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大学生绑架女网友并将其碎尸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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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2: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哈尔滨7月18日电(梁书斌、解娟)为勒索钱财,哈尔滨市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医学专业学生邹玉龙将一女网友绑架,并残忍碎尸。近日,邹玉龙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邹玉龙,1981年生。2003年12月,邹在上网时与一个叫小雪的女大学生结识。邹玉龙自称姓郑,是大学艺术系的学生。因聊得投机,二人相约见面吃饭。2004年2月,邹玉龙因手头拮据,便产生了绑架索财的念头。为此,他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附近租了一处住房并约小雪见面。2月9日15时许,二人见面后,到一歌厅唱歌。21时左右,邹将小雪带到了他的住处。邹向小雪索要其父的电话,被小雪拒绝,邹又逼小雪给父亲打电话,仍遭拒绝。邹恼怒,用电线将小雪勒死。随后,邹将小雪的尸体肢解成五块,分别抛弃,并将小雪的一部手机和一条白金项链据为己有。2月13日,邹用小雪的手机卡给其父打电话,称小雪在自己手上,让小雪的父亲将人民币2万元存入其指定的账号内。小雪的父亲当即报案。2月14日14时许,小雪的父亲到邹指定的银行存款,民警在银行附近将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玉龙为勒索财物而绑架并杀死被害人,其罪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邹玉龙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