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因爱生恨 杀死新郎砍伤新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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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5:43 新华网 | |||||||||
家住古浪县直滩乡村的张明顺,由于前女友赵宏拒绝与其交往后,产生报复心理。在赵宏和柴兆兴结婚后的第二天晚上,将柴某砍死,将前女友赵宏砍成重伤。2004年5月9日经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将张某判处死刑。 2003年6月与被害人赵宏解除同居关系后,多次要求与赵宏重新生活,但遭到拒绝,后张明顺产生了杀人的恶念。
2003年11月3日,赵宏与柴兆兴举行了婚礼,11月4日晚11时许,张明顺窜至被害人柴兆兴家,用匕首在柴兆兴的颈部、胸部、腹部猛刺数刀,致柴兆兴当场死亡,并在赵宏的臀部、腿部连刺数刀。案发后,被告人潜逃。2003年11月10日张明顺在金昌市金川区一工地被抓获归案。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明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柴兆兴丧葬费1200元。(记者 刘磊) 编辑:俞昱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