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肇事举报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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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7月19日电(记者韩俊杰通讯员李东亚)今天上午,两名举报交通肇事的有功人员,分别从河南省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负责人手中领到了300元的奖金。据记者了解,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类似对交通肇事举报人进行奖励的事件尚属罕见。 4月27日,一老者在郑州街头被撞后,被人送往医院抢救。但是后来,将老人送到医院的男子徐某则向警方称,他是发现老人被其他车撞了后见义勇为,而不是肇事者。但是,警
根据我国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现场目击证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但是由于法律配套措施还在完善之中,这项奖励的资金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一位负责人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该队辖区内共发生12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其中已经破获的10起案件,都离不开举报人的功劳。此次,该局在资金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先自筹资金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该队还表示,此后他们将完善举报人的保密措施,为举报人消除后顾之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步加大奖励的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