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厕所昨起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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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28 新京报 | |||||||||
市政管委强调,开放非强制行为,如能实施相当于增加3000余座公厕 本报讯 (记者马妮娜) 市政管委昨天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倡导北京市的经营、服务营业场所内置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原则上,凡由政府投资修建的厕所应免费对外开放,其他产权性质厕所,
营业场所厕所免费对外开放上述通告实施范围主要指本市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城市化管理地区的营业场所内厕所。 营业场所包括宾馆(包括饭店、旅馆)大堂、餐饮场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购物场所、加油加气站、机场、火车站、公共电汽车站和长途客运汽车首末站、地铁和城铁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这意味着,不光是五星级酒店,所有具备条件的营业场所内厕所均可对外开放。但是,对于一些需要购票进入的场所,如博物馆、影剧院等,内置厕所保留只向购票者开放。 许多中小营业场所没有厕所 市政管委环卫设施处马处长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项通知出台前,市环卫科研所曾对城八区的613条街道的6389家公共场所内的公厕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许多中小型的营业场所如餐馆、商店等,不是不愿意把厕所对外开放,而是根本没有厕所或者厕所相当简陋,不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 市政管委希望,这些中小型营业场所尽快采取措施补建厕所,或改善厕所的使用条件。另外,市民在选择如厕时,可尽量避开条件较差的中小型商家,在如厕时,也应遵守营业场所的相关规定。 倡导开放而非强制性要求 市政管委要求,对社会公众开放厕所的同时,各个营业场所应加强厕所的维护、管理和保洁工作,保证正常使用,保持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其保洁标准参照《北京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马处长强调,上述通知为倡导性质,不具备强制性,所以对拒绝公众使用营业场所内的厕所,北京市没有强制措施。当然,他还是希望各个商家能在厕所的管理上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为公众提供服务。从8月1日起,市政管理部门将对一些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马处长说,如果大部分公共场所能执行上述要求,相当于北京街头又多了3000余座公厕,将大大缓解市民在公共场所如厕难的问题。 新闻链接 2008年二类公厕将达3700余座 北京现有二类以上标准的公厕900余座。市政府今年计划新建、改建二类以上标准的公厕400座。据市政管委昨天通告,目前已经完成88座,开工建设的有136座。而根据规划,至2008年,北京市的二类公厕达3700余座,其中,城四区二类公厕将达到90%以上,近四郊公厕达到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