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评暴力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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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28 新京报 | |||||||||
妻子饱受丈夫折磨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同时 本报讯 (记者孙于泳) 昨天上午,饱受丈夫折磨的王女士在东城法院拿到了离婚判决书。法院不但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还对男方的暴力行为提出了批评。
王女士在起诉书中称,丈夫方先生多次辱骂殴打她,致使她两次昏迷,造成身体多处受伤。“我曾经在深夜被丈夫赶出家门。”为此,王女士曾经到公安部门报案,她的伤情后来鉴定为轻微伤。 王女士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请求法院责令丈夫另择住处。另外,她还要求丈夫向她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3万元。 法庭上,方先生承认打过妻子,同意离婚,也同意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但不同意妻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准许离婚,但法官也指出,方先生发生纠纷时动手将王女士打伤,对她的身心造成了一定伤害,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负有主要责任,在此提出批评,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女方8万元。 | |||||||||